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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娱乐拓展新领域(文化关注)

作者:王文  2003年11月20日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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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

  由文化部、国务院信息办、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承办网络文化博览会于10月26日落下帷幕。本次网博会是我国首次国家级的网络文化企业盛会,我国的网络文化企业在博览会上,展示了他们最新的网络文化产品。同时,来自日本的索尼公司、韩国展团也把他们最新、最好的产品带到了网博会现场。70多家公司带来的近千台电脑在世纪坛同时上网,使得中华世纪坛变为中国最大的、超豪华的网吧。

  据中国互联网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上网用户半年增加了1330万人,其中,网民对上网娱乐的需求达到24.6%,列第二位。几年来,以网络为载体的文化产业也迅速发展,凭一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雪村的音乐评书通过网络唱遍全国 随后,著名相声演员姜昆开辟网上热线,将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相声文化嫁接到互联网上,摇身一变成了别具一格的“网络相声” 时至今日,网络游戏成为新的娱乐热点,网络读书、网络电影、网上拍卖等等都成为年轻人最时髦的娱乐方式。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网络文化发展的同时,网络中也在传播着一些充斥着色情、暴力、迷信等不健康的内容,这些都对网络文化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文化部市场司刘玉珠司长说,在文化部接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工作之时,关于网吧的议论往往都是负面的。许多群众把网吧视为文化垃圾。然而,必须认识到,在推行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普及计算机网络知识等方面,政府的支持和扶持尽管很重要,但起重要作用的却是按照市场规律来运行的网吧,真正使包括众多青少年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接触网络的也是网吧。2002年4月以来,文化部对包括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内的网络文化市场按照压缩总量、调整结构、规模发展、规范经营的思路进行了治理整顿,特别是不久前文化部正式出台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将动画、音像、游戏、艺术品等凡须经由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服务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定为管理对象,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文化部为全国12家企业首次颁发了第一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使这些企业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事网络游戏、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视屏、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和内容管理等5大领域的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举办此次网博会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网络知识、营造健康的网上文化生活提供了一个契机,同时,也为推动信息文化产业成为我国支柱性产业提供了条件。通过网博会的举办,学习和借鉴了外国网络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特别是国外如何扶持信息文化产业方面的经验,比如韩国如何在政府层面上对信息文化产业进行立法立规、财政税收、人才培养、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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