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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给“黑网吧”最高罚20万

2008年06月30日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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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跃鹏报道:“黑网吧”必须于7月5日前自行关闭,逾期不关将对经营业主和出租屋业主进行处罚,其中对“包租公”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昨日,记者从高明区多个部门证实,该区将联合取缔几十家“黑网吧”。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高明荷城新享村,在离村口不远的一栋出租屋,不时有人出入。进入屋内,大厅、两个屋内都摆满了电脑,加起来有十五六台,三名学生模样的人正聚精会神地玩网络游戏。出租屋无牌无证,电脑线路像蜘蛛网一样挂在墙上,而消防安全通道等设施却难以看见。见有人进来,一女子立即上前询问要不要上网,2元一小时。随后记者上网看黄色电影、打游戏,无任何限制。

  随后,记者走访又发现二家“黑网吧”,情况与前一家非常相似。

  对此,高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公安部门都表示,高明区该类“黑网吧”有几十家,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多数隐藏在士多内,环境很差,安全隐患比较大。有些“黑网吧”主要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对此,他们已逐个对“黑网吧”发出限期关闭通知书,并在门口张贴取缔通告。

  为彻底取缔“黑网吧”,高明区综治、文广、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多部门,于上周四联合发出《关于取缔“黑网吧”的通告》,要求这些“黑网吧”在7月5日前必须自行关闭;逾期不关的,五部门将联合予以取缔,“黑网吧”经营业主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业主也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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